北京擬建大型停車場,供車主們停車,再換乘公交車進入市區(qū)。這一做法雖無新意,但不失為私家車發(fā)展起來之后政府必須面對交通堵塞的積極辦法。 說它辦法不新,是因為新加坡、日本、美國等國家的不少大城市早已有此一舉。新加坡不僅鼓勵人們以私家車接駁公共交通,還對同乘一輛私家車上班的幾個人由政府或所在公司發(fā)給交通補貼。 四年前筆者應邀赴美觀看NBA全明星賽,駕車從三藩市到渥倫體育館必須經(jīng)過舊金山海灣大橋,像這種大型賽事塞車是必然的。大家便會把車子停在地鐵沿線的大型停車場,然后搭乘地鐵前往。另外,美國不少高速公路設有快捷線,當遇到塞車時,準許數(shù)人同乘的私家車快速通過。 其實,近年珠三角的人們來廣州觀看球賽或演出,何嘗不是把私家車停在芳村坑口地鐵站或廣州各大出口的賓館停車場,再坐公交車或“打的”?一來不怕塞車,二來不擔心誤闖單行線吃罰單。問題是這種冀望以私家車方便地轉(zhuǎn)乘公共交通的民間訴求,未必進入政府的規(guī)劃層面或已經(jīng)進入但未成事實。 筆者不知道北京此舉推出后車主們的反應如何,也無從考究廣州是否借鑒此舉,但有幾個疑問揮之不去:上述國家為車主轉(zhuǎn)乘公共交通所設的大型停車場多是免費的,而廣州所有停車場都是收費的(且不說亂收費的),那么負有“停車換乘”“特殊使命”的停車場能否不收費?如果不收,豈不因令鄰近的停車場生意驟降被罵“不公平”?如果收,收多少才能令私家車主們樂意換乘公共交通?特求解于讀者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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