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的車險價格競爭,應當說是正常的,因為價格競爭在市場經濟不發(fā)達的市場里本來就是最為重要的競爭手段。但是如果這種競爭偏離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就構成了惡性競爭,這對于整個保險業(yè)的發(fā)展是絕對沒有好處的。
筆者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是車險銷售渠道的創(chuàng)新和變革?梢源罅Πl(fā)展車險的直銷模式,比如可以規(guī)定投保人直接到保險公司投;蚴峭ㄟ^網上投保的方式可以給予一定的費率折扣,這樣就可以繞過車行對于車險的銷售渠道的壟斷。其次,保險公司應當對于市場進行細分,推出個性化的保險產品,同時提高保險服務水平,依靠產品特色和服務擺脫完全依賴價格競爭的怪圈。再次,要完善保險公司的內部經營機制,改革保險公司的考核指標,變單純的業(yè)務量考核為結合業(yè)務量和保單效益考核,同時公司應該對業(yè)務員的權力做一定的限制,給予車商折扣的權力應控制在一定的幅度以內。
車險高傭金、惡性競爭的問題由來已久,不是一兩天就能解決的,這需要保險公司、消費者和監(jiān)管機構的共同努力,車險市場成為健康有序競爭的市場的時候,也就是保險公司和投保人都獲益的時候。(人民網-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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