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72900元/記381分 雅閣公務車嚴重違法
近日,有網友在某網站發(fā)帖,爆出“湘U80001”號牌的汽車,交通違法罰款總金額63100元,總違法記分 333分,其中,超速50% 以上的違法記錄有29次。
“湘U80001”的車主是湖南省保靖縣政府辦公室,違法記錄單長度超過1.75米。
“湘U80001”是誰的車?交警部門登記顯示,該號牌的車主為湖南省保靖縣政府辦公室,車型為黑色廣本雅閣。
一年多時間交通違法106次
這個帖子曝光的內容絕非無中生有。湖南省交通違法記錄查詢官方網站——湖南省交警總隊“平安在線”上顯示的內容可以佐證。只不過,由于“平安在線”網站發(fā)布信息的方式是即時發(fā)布,因此,記者5月26日查到的“湘U80001”違法記錄,比網友公布的還要多出一大截:2008年4月8日至2009年5月10日,“湘U80001”交通違法106次,違法總罰款72900元,總違法記分 381分,違法記錄打印出來后,紙張長度超過1.75米。
通過對數據的分析可以了解到,“湘U80001”2008年交通違法47次,2009年交通違法59次;在該車所有的交通違法記錄中,超速90多次,其中超速50% 以上的有29次。“平安在線”網站記錄顯示,這29次違法的罰款是2000元一次。
保靖縣政府拒透車輛信息
創(chuàng)造了這樣驚人的違法紀錄,“湘U80001”車主是誰?
交警部門資料顯示,“湘U80001”車屬單位為保靖縣政府辦公室,初次申領牌照登記日期為2008年5月4日,當年5月6日發(fā)證。
記者致電保靖縣政府辦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說,掛“湘U80001”號牌的車為保靖縣政府所有。但是,他拒絕透露他們使用的“湘U80001”號牌車輛的車型、車輛品牌、顏色等信息。至于目前誰在使用這輛車,對方也是緘口不言。
法律規(guī)定,在一個記分周期里,一本駕駛證最多只能被記12分,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按照坊間駕駛員的做法,某人交通違法記分超過12分后,他會去找有駕駛證的朋友“頂替處罰”。從“湘U80001”違法案中可以推斷:如果這381分的違法記分不是由套牌產生,而全部記在保靖縣政府辦公室頭上,那么,至少需要31本“干凈”駕駛證才能“頂替”掉這381分。
■違法記錄
■違法記錄打印后,紙張長度超過1.75米。
■“湘U80001”車輛所屬單位為保靖縣政府辦公室。
■2008年4月8日至2009年5月10日,交通違法106次 ,違法總罰款72900元,總違法記分381分。
■直觀說法
■違法時間和頻率上,平均每4天有一次交通違法。
■總違法記分 381分 ,至少需要31本“干凈”駕駛證頂替處罰。
■違法總罰款72900元,相當于一名中等偏上收入者一年的總收入。
交警猜測 存在被套牌可能
保靖縣政府辦公室所屬的“湘U80001”號牌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2008年5月4日。
平安在線網站信息顯示,“湘U80001”在2008年4月8日有過一次超速違法記錄,發(fā)生地在常張高速0公里至66公里路段。
兩個日期一對比,就產生了一個疑問:2008年4月8日的這起違法記錄,是誰制造的?會不會不是保靖縣政府辦公室的“湘U80001”?
記者通過有關渠道查詢獲悉,目前湖南省交警部門的交通違法查詢系統(tǒng)正在升級,近期無法查到電子警察抓拍的交通違法圖片。
一個可能是 ,保靖縣政府在2008年5月4日之前有一輛車使用過“湘U80001”牌照,之后換了新車,新車繼續(xù)沿用了這個牌照。湖南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牌照所有人可以沿用原有牌照,只是不能將牌照轉移給另外的車主。如果這一推測成立,那么,2008年4月8日的那一次違法記錄,可能來自保靖縣政府曾使用過“湘U80001”號牌的車輛。當然,“湘U80001”也存在被套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