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者用世界上最高的價錢買車,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實在是一種悲哀。近年來,對我國實行汽車召回制度,出臺《缺陷汽車產(chǎn)品召回管理辦法》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但馬上有人站出來說,汽車召回制度雖好,但不適合中國國情,理由是成本太高。國內的汽車廠一方面賺取如此高額的利潤,一方面卻不愿為用戶提供高水平的服務保障,形成了強烈反差。在國際汽車市場上,不少國家都實行汽車召回制度。等到國外汽車廠商能與國內汽車廠商平起平坐地競爭時,國內汽車廠商該怎么辦?那么,我國的汽車立法能否與國際接軌呢?
所謂汽車召回制度,就是廠家發(fā)現(xiàn)投放市場的汽車由于設計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關的法規(guī)、標準,有可能導致安全及環(huán)保問題,必須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該產(chǎn)品存在的問題、造成問題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請,經(jīng)批準后對在用車輛進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隱患。廠家還有義務讓用戶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光明網(wǎng)-生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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