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商務部、發(fā)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令2005年第10號《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正式實施。作為一個全新的管理辦法,面對一個龐大的產業(yè)、龐雜的汽車銷售渠道和眾多的利益主體,無疑對《辦法》出臺后究竟會對汽車市場、汽車行業(yè)產生什么樣的影響,汽車市場利益的再分配將是一種什么樣的格局?
1.為爭品牌授權再現(xiàn)公關熱潮、黑金交易?
《辦法》中規(guī)定,汽車品牌經銷商必須經汽車供應商授權,取得授權才能進行專賣。消費者也只有到授權品牌銷售店才能購買,同時,消費者在服務、品牌質量上才有了相應的保證。
在“市場為王”的今天,面對汽車市場淌溢出誘人的利益,經銷商授權的變化不是商標變換那么簡單的體力勞動。《辦法》帶來的是供應商和代理商之間的供求關系的變化,供應商顯得供不應求。因此要爭取一個看似簡單的授權標識,其實就是一場融合腦力、金錢、關系等復雜工程的競爭。在這看似公平的授權競爭中,會不會再現(xiàn)汽車“井噴”當年的4S店攻關熱潮,甚至黑金交易?
2.廠家的銷售公司是否會“變臉”成總經銷商 ?
解讀新《辦法》,作為總經銷商對制訂銷售策略、銷售網絡有著決斷權,對產品的銷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偨涗N商無疑在這場利益再分配的競爭中,握著對商品進入市場的生殺大權。一方面,聰明的廠家能否把這柄達摩之劍輕授他人;授之,國內還沒幾家經銷商有如此實力。此時,廠家的銷售公司是否就會粉墨登場,馬上“變臉”擔當該產品全國“總管家”即總經銷商的角色。
3、廠家變上帝 經銷商如何自保?
《辦法》中第二十八條中規(guī)定,除非經授權經銷商授權許可,汽車品牌經銷商只能將授權品牌直接銷售給最終客戶。利益的再分配是這場品牌授權大戰(zhàn)的起點和終點。廠家可以把一款暢銷的車在一個相對有限的地域,實行利益的多次的再分配,多家經銷商參與競標,在轟轟烈烈的競爭場面掩蓋下,嬉笑怒罵聲中,廠家已經悄然的實現(xiàn)了化整為零的利益多次再分配,既保證了產品快速進入市場,也讓自己的利益損失降低到零。而多個經銷商在互相斯殺比拼中,元氣大傷利益已經大大縮水,利潤回報與成本投入已經形成巨大的反差。經銷商爭取授權與廠家的授權這個顯失公平的談判中,經銷商在投入與產出、成本與利潤的市場運作模式中如何自保?
4、經銷商連鎖品牌、地方霸主能否退隱江湖?
《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汽車品牌經銷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非授權品牌汽車經營。第十五條規(guī)定:經銷商開展連鎖經營要獲得汽車供應商授權。全國各地,一些經銷商經過苦心經營,實力雄厚的已經在當?shù)貥淞⒘俗约旱陌灾鞯匚,有了固定的消費群,形成經銷商品牌連鎖或代理多個品牌。在這場市場規(guī)范的變革中,廠家難免對這些“霸主”憂心忡忡。授權?這些經銷商能夠對多個品牌的服務質量保證?不授權?強龍難壓地頭蛇的道理廠家當然深悉其奧妙。這些經銷商不但有相對的雄厚資金來源,也有著深不可測的盤根錯節(jié)的政治關系,并非廠家可以隨意擺布的。同時,假如供應商不給連鎖授權,象亞飛、上海永達、北京新華聯(lián)等連鎖經營服務商該何去何從。
5.大賣場退市有沒理由 ?
《辦法》中規(guī)定,除非經授權的供應商許可,汽車品牌經銷商只能將授權品牌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
大賣場也稱“汽車超市”是汽車市場進步發(fā)展的必然產物。因為豐厚的利益驅使,全國汽車大賣場也紛紛出現(xiàn)在全國各地,他們或許一個品牌專賣權也沒有獲得,但他們通常會以買斷經營的方式擔當多個品牌銷售角色,他們銷售汽車是以經濟利益為驅動,售后服務不是他們的主要目標群。他們既沒有固定的買家、也沒有固定的上家,經銷商是默許其行為存在,時分時和,分而治之呢?存在總有其合理性,大賣場,退市有沒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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