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娛樂信報》消息:在賣車的經(jīng)銷商手中能買到只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才有權發(fā)放的臨時車牌。這樣的怪事正在北京的汽車交易市場上演。在本報經(jīng)過一個星期的暗訪、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消費者花50元錢就能隨便買到一張作為通行憑證的臨時車牌。更讓人不敢相信的是,如果你有需要,賣臨時車牌者稱:數(shù)量多了可以批發(fā)。
50元錢能買一張臨時車牌
傳言無非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流言,一種是實情。我們的親歷臨時車牌交易在傳言中開始,在擊破傳言中結束。
傳言來自于上周一名讀者的電話,王先生說,他在逛亞運村汽車市場時,居然有人問他買不買臨時車牌。
為了證實這一消息,筆者暗訪了亞運村汽車市場。
筆者裝作看車,與一個賣“斯柯達”的小伙子搭訕。在詢問了有關車子的情況之后,筆者話鋒一轉(zhuǎn),問:“聽說你們這里可以買到臨時車牌,是嗎?”
“當然,我這兒就有!
“我想買一張!
“行啊,我領你去。”小伙子痛快地答應了。
筆者跟隨小伙子來到汽車市場西側(cè)的一個名為“齊魯”的院子里,只見停滿了寶來、帕薩特等各種品牌的車子。原來,這是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小伙子將筆者引進一間屋內(nèi),指著坐在辦公桌后的一名戴眼鏡的中年男子說:“這是我們老板。你跟他說!
筆者說明來意之后,中年男子上下打量了一番筆者,操著略帶南方口音的普通話問道:“您要臨時號牌干什么?”
“幫一個朋友買的,多少錢?”
“100元一張!
筆者故作震驚,“太貴了,能不能便宜一點!
中年男子猶豫了一下,說“50塊錢,不能再便宜了,這已經(jīng)是成本價了!
筆者還想再往下壓,對方就是不松口,只好說:“好吧,那你給我來一張!
號稱臨時車牌來自車管所
中年男子拿出鑰匙打開柜子,從里面抽出一張臨時號牌來。這是一張牌號為“京AJ9001”的臨時號牌,號牌背面表格上“車主”、“住址”、“車輛類型”、“發(fā)動機號碼”以及“有效區(qū)間”、“簽發(fā)日期”等欄目都空著,但是已經(jīng)蓋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的公章,以及簽發(fā)人章,備注欄內(nèi)還寫著“限兩日內(nèi)離京”。
中年男子問,“是現(xiàn)在填還是回去填!
筆者說,“你告訴我填法,我自己回去填吧!
于是,中年男子指著號牌背面的表格,一一告訴筆者填寫的辦法,還特別強調(diào),號牌有效期是15天,別把簽發(fā)日期填早了。
為了探明車牌的來源,筆者裝成不放心的樣子說,“這牌子不能是假的吧?”
中年男子一拍胸脯,“您放心,我們都是通過關系從車管所里直接弄出來的,怎么會有假呢?”
數(shù)量多了可以批發(fā)
筆者又問,“那我要多買是不是還可以便宜一些呢。”
“那看要多少了,三個五個不能便宜,十張、二十張還可以考慮!闭f完這話,中年男子似乎感覺不對頭,警惕地問,“小伙子,要那么多干嗎?你可別給我惹出事兒來呀!
筆者忙說,“沒事,我就是問問!闭f著把錢付了,迅速離開了是非之地。
臨時車牌多為假證
事后記者隨即與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取得聯(lián)系。據(jù)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亞運村汽車市場確實有些買賣臨時車牌的“車蟲”,但是為數(shù)很少。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揭露道,他們所賣的臨時車牌大部分都是假的。
另外,筆者從亞運村汽車市場得到證實,筆者購買臨時車牌的那家公司,也不歸亞運村汽車市場管理,亞運村市場并不了解他們的情況。
臨時車牌漏洞太多
筆者通過暗訪,證實了傳言的真實性。那么,隨便買賣臨時車牌究竟有什么危害呢?首先需要明確一點,臨時號牌的發(fā)放對象主要是還沒有來得及領取車牌的車主,一種形式是辦理移動證,一種是本市發(fā)往外埠的機動車輛,也就是說,外地人在北京購了車以后,需要申領臨時號牌,才能上路離京。
那么正常渠道申請臨時號牌的程序是什么呢?《機動車管理法規(guī)》第六條規(guī)定了機動車輛申領臨時號牌的手續(xù),依據(jù)條款,申領臨時號牌應到車管分所按下列程序辦理:
1.交驗下列證明材料:
國產(chǎn)車的購車發(fā)票和產(chǎn)品合格證;
進口車的貨物進口證明、商檢單和購車發(fā)票;
個人車輛的車主身份證或戶口簿。
2.填寫《臨時號牌登記表》;
3.經(jīng)查驗外觀及合格證與該車發(fā)動機號、車架號相符并上線檢驗制動項目合格的,由總檢簽字、民警簽字蓋章后領取臨時號牌。
然而,如果臨時車牌可以隨意買賣,就省去了這一套程序當中的幾乎所有環(huán)節(jié)。任何人如果有一輛車沒有車牌,而又想把它開到外地去,只需要花50塊錢在車市買一塊臨時車牌,就可以達到目的。雖然也不乏有人是為了省去煩雜的申領程序而走此捷徑,但更多的人則是為了達到運送黑車的目的才買臨時號牌的。而這些黑車或許是走私、或許還可能是偷來的。這樣一來,不僅加重了交管部門管理車輛的負擔,還增加了公安機關偵破車輛盜竊案件的難度,甚至間接刺激了車輛走私和盜竊案件的發(fā)生。
注:請作者與我們聯(lián)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