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案涉及的車輛型號是什么
寶馬案涉及的車輛型號非常多。
在專利侵權(quán)訴訟案中,有 330 e iPerformance、530 e iPerformance、750 e xDrive iPerformance、i8 Roadster 插混、MINI Countryman 插混、寶馬 iNEXT、寶馬 X6、寶馬 i4、寶馬 3 系混動和寶馬 5 系。
產(chǎn)品責(zé)任糾紛案中涉及進(jìn)口寶馬 X3 xDrive35i。
召回案中,近三年生產(chǎn)的部分 iX3 電動汽車、國產(chǎn) i3 電動汽車、i4 電動汽車、iX 電動汽車,還有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生產(chǎn)的部分 iX3 電動汽車,以及 1 月 17 日召回的 17.18 萬輛部分 5 系汽車都在其中。
另外,還有 X4、X5、X6 三款車型,其中 7 輛汽車生產(chǎn)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涉及 BMW X5 xDrive40i、X6 xDrive28i 和 X6 xDrive35i 三個(gè)型號。
3 輛召回汽車產(chǎn)自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 日,包含 BMW X4xDrive25i 和 X4 xDrive30i 兩款。
7 月 29 日,寶馬發(fā)布召回通告,車型為“5 系插電式混合動力”,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汽車貿(mào)易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起召回 5.7 萬余輛國產(chǎn)及進(jìn)口汽車,包括 5.7 萬輛生產(chǎn)日期在 201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的 5 系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以及 364 輛生產(chǎn)日期在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的 7 系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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