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肇事怎么判決?
在山西,交通肇事的判決是依據(jù)具體情況而定的。
要是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在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負全部責任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量刑起點在一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達 30 萬元,負主要責任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nèi)確定量刑起點,負全部責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nèi)確定量刑起點。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量刑起點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或者重傷五人,負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在三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負全部責任的,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
死亡六人,負同等責任,量刑起點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
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達到 60 萬元,負主要責任的,在三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nèi)確定量刑起點,負全部責任的,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nèi)確定量刑起點。
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內(nèi)確定量刑起點。
每再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九個月刑期;每再增加死亡一人,增加四個月至一年刑期;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每增加 10 萬元,增加相應刑期。
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嚴重超載駕駛,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交通肇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情形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 10%以下。而有減少基準刑 10%以下的情節(jié)。
在判定責任時,因一方當事人過錯導致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多方當事人過錯發(fā)生事故的,根據(jù)行為對事故的作用及過錯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過錯的,屬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總之,山西交通肇事的判決會綜合考慮犯罪情節(jié)、后果、個人認識和賠償情況等因素。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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