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處理程序?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要冷靜應對,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首先,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是晚上,還要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在車后 50 至 100 米外設置警示標志,高速上則在車后 150 米外設置。
接著,拍照留證。從不同角度拍攝事故現(xiàn)場,包括遠景、中景、近景,涵蓋雙方車輛基本情況及周圍參照物,確保能直觀反映車輛位置、標志標線和周圍建筑物。
然后,報警報案。事故嚴重,如有人員傷亡、事故起因復雜或責任確定有爭議等情況,盡快撥打 122 交通報警電話,并向保險公司報案。若車輛有投保,報保險的時間很重要,一般超過 48 小時未報案,可能無法獲得賠付。
之后,等待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書會對雙方責任進行劃分,有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三種情況。責任劃分的具體比例,比如在福建省,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等。
再就是關于賠償?shù)膯栴}。交強險的保險理賠數(shù)額固定,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 110000 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 10000 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 2000 元,最大理賠總數(shù)額 122000 元。超過部分由商業(yè)險賠付,商業(yè)險仍不足的,由肇事者補足。對于非醫(yī)保用藥,實務中商業(yè)險公司??罐q不屬于賠付范圍,應由肇事者承擔,但也有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案例。賠償項目包括醫(yī)療費,依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確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有無收入區(qū)別對待。
如果適用簡易程序,情形為僅有財產損失或雙方當事人傷勢輕微且一致同意。簡易程序特點是可以由 1 名交警處理,能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的當場制作,不能的 3 日內制作,雙方共同要求調解的應當場調解,并在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普通程序中,交警應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 10 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逃逸的自查獲肇事車輛和肇事人 10 日內制作,涉及檢驗、鑒定的,自檢驗、鑒定結果作出之日起 5 日內制作,認定書應在制作后 3 日內送達各方當事人。
如果雙方選擇自行協(xié)商,要注意拍照、錄像留證后再移動車輛,建議草擬協(xié)議書,準確記載雙方信息、事故相關情況、賠償明細等。應當撤離現(xiàn)場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可對駕駛人罰款 200 元。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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