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責后多長時間可以拿車
2024-11-29 07:49:47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定責后多長時間可以拿車?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出來后,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車輛調(diào)查結束,應在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五日內(nèi)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如果是比較簡單的事故,走簡易程序,從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起五日內(nèi),交警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通常為兩個工作日確認,三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取車。
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nèi),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jīng)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后,交警部門應告知受害人在 10 個工作日內(nèi)到法院申請財產(chǎn)保全扣押車輛,如對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申請財產(chǎn)保全,交警部門必須放車。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依據(jù)行為責任原則、直接原因原則及路權原則。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且復核以一次為限。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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