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標準包括以下方面。
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城鎮(zhèn)戶籍,按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 20 年;農村戶籍,按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 20 年。60 至 75 周歲,計算方式會相應調整;75 周歲以上按 5 年計算。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 6 個月標準。
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算。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算至 18 周歲;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算 20 年。但 60 周歲以上,年齡每增一歲減一年;75 周歲以上,按 5 年算。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受害人應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三人處理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的按三人算。
家屬住宿費,同理,不超三人處理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的按三人算。
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三人處理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的按三人算。
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在地經濟發(fā)展狀況不同,數額有別。
搶救費,按實際發(fā)生算。
醫(yī)療費,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據之和。
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算;無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除以 365 乘誤工期限;不能舉證收入,按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除以 365 乘誤工期限。
護理費,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算;無固定收入,近三年平均年收入除以 365 乘誤工期限;無收入或雇傭護工,參照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算,最長不超 20 年。
交通費,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以正式票據為準,且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意見確定。
財產損失,根據估損清單及相應財產有效憑證或主張后由法官酌定。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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