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劃分責任
2024-11-27 17:09:51
作者:資訊小編
緊急避險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危險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且緊急避險符合要求,那么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
要是危險因自然原因產生,且緊急避險人措施得當,原則上免責,不過也可能根據公平原則承擔適當民事責任。
緊急避險還得符合一定條件,像危險必須真實存在、緊迫,采取避險行為是迫不得已,保全的利益得大于受損的利益。
比如小黃為躲避越野車而撞樹,法院認定這符合緊急避險,越野車車主胡先生作為險情責任人要賠償。
再比如謝某為避撞路人逆行致他人死亡,他的行為屬于過度避險,要和騎車人負同等責任。
如果避險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限度,當事人仍要按過錯程度承擔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一方違法造成事故,違法方全責。雙方違法共同造成事故,按違法行為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總之,在緊急避險造成交通事故中,要綜合各種因素來準確劃分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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