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經營損失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2024-11-27 15:25:31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經營損失賠償的標準主要根據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來確定。
具體來說,包括以下方面:
車輛損失方面,能夠恢復原狀的應當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tài)。若無法修復,則應根據原物的價值、新舊市場價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對于營業(yè)損失,如停工、停產、停業(yè)的損失等,也會納入賠償范圍。但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包括現場搶救、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yè)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對于營運車輛,必須有營運證才有可能賠償營運損失。若車輛一直未修復,處理事故及鑒定期間以外的時間屬于法律上的擴大損失,通常不予支持。
在賠償計算上,比如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以正式票據為憑,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以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總之,交通事故經營損失賠償標準是綜合多種因素確定的,受害人在主張賠償時,應提供充分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訴求。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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