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什么
2024-11-27 16:34:25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主要有以下幾種:
機動車傷害行人與非機動車情形,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機動車造成行人傷亡,就須賠償,除非受害人故意才可免除機動車方責任。即便如此,行人和非機動車有重大過失,也可依過失相抵原則減輕機動車保有者責任。
非機動車與行人發(fā)生事故,參照此處理,有證據(jù)證明行人違規(guī)可減輕非機動車責任,保險公司在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范圍內(nèi)擔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特定情況墊付也適用無過錯責任。
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實行嚴格的過錯責任原則。有過錯一方擔責,雙方都有過錯就按過錯比較,依過失相抵原則定責。無法查清過錯時,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確定責任大小,除考慮過錯,還應考慮“優(yōu)者危險負擔”原則,根據(jù)車輛危險性和危險回避能力等分配損害后果。
在確立無過錯責任為歸責原則的基礎上,要考慮過失相抵原則、優(yōu)者危險負擔原則,合理界定損害賠償民事責任。像梁慧星先生提到的,法官在使用過失相抵歸責時,對受害人過錯比例的處理方式,但這不能生硬教條理解,損害賠償責任要綜合歸責原則、當事人過錯大小及過錯與損害間原因力大小來判定。
公平責任原則,就是當事雙方對損害均無過錯時,法院會根據(jù)公平觀念,綜合當事人財產(chǎn)狀況等,責令加害人給受害人適當補償,主要適用于侵犯財產(chǎn)權領域。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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