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補貼 2020
2020 年車輛報廢補貼情況較為多樣。
部分地區(qū)對國三車有補貼,如太原輕型載貨汽車 2012 年 7 月 1 日后注冊登記的,補貼 0.8 萬元;中型載貨汽車 2012 年 7 月 1 日后注冊登記的,補貼 1.44 萬元;重型載貨汽車 2012 年 7 月 1 日后注冊登記的,補貼 2.4 萬元。
深圳最高補貼 8.55 萬元/車,上海最高補貼 11.6 萬元/車,南京最高補貼 4 萬元/車,陜西最高補貼 3.3 萬元/車,洛陽最高補貼 4 萬元/車,寧波最高補貼 5.7 萬元/車,溫州最高補貼 3.7 萬元/車。
需注意,各地補貼時間和金額不同。有些地區(qū)補貼日期已截止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報廢車輛不再補貼。仍有補貼的地區(qū),金額也可能下降,截止日期大多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也有新標準。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
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8 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5 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 萬元。更新車齡 8 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 6 萬元。
汽車以舊換新實施時間為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補貼申請時間為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
補貼申請人為個人消費者,新車和舊車車主須為同一人,不含單位用車和商用車。申請補貼要取得相關證明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具,通過支付寶、抖音等平臺線上申請,受理地為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具地,發(fā)放現(xiàn)金補貼。
舊車交售給有資質的報廢回收拆解企業(yè),報廢流程按規(guī)定進行。
審核和發(fā)放補貼資金由各地有關部門負責,消費者有疑問可通過各地熱線電話咨詢。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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