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前霧燈的作用
汽車前霧燈的作用是可以改善前方道路不明情況,提供一個高亮度的散射光源,穿透濃霧,起到提醒對面駕駛員的作用,讓車輛前方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發(fā)現(xiàn)本車。
汽車霧燈有:
1、前霧燈,前霧燈并不是照明燈具的,只是給予一個亮度高的自然光源,這一燈源的抗壓強度是為了更好地透過大霧,具有提示正對面司機的功效,盡管可以點亮一小塊地區(qū),可是若是在一切正常狀況應(yīng)用,充足將正對面司機的雙眼搞得目不暇接。
2、后霧燈,首要后霧燈的是在霧、雪功效、雨或浮塵蔓延等能見度較低的條件中,讓車子之后的汽車駕駛?cè)藛T便于察覺自己的汽車。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yīng)當(dāng)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yuǎn)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yīng)當(dāng)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燈光介紹:
1、能見度在200m-500m時,務(wù)必打開近燈、示寬燈和后尾燈,車速不能高于80kmh,與同一行車道行車的前車務(wù)必維持150m之上的駕駛間隔;
2、能見度在100-200m時,務(wù)必打開霧燈、近燈、示寬燈和后尾燈,車速不能超出60kmh,與前車維持間隔為100m之上;
3、能見度在50-100m時,要打開霧燈、近燈、示寬燈和后尾燈,車速不能超出40kmh,與前車的距離在50m之上。
4、能見度小于50m時,公安機關(guān)交警部門將按照要求采用部分和全道路封閉式高速路的交通管制通告對策。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yīng)當(dāng)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yīng)當(dāng)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fā)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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