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不到一年可以互換車牌嗎
2024-05-15 11:41:24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4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車牌一塊未滿一年不可以互換。
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zhuǎn)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yīng)當(dāng)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zhuǎn)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nèi)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更換車牌需要超過一年,如果兩個或其中一個車牌的更換時間不超過一年,則不接受車牌更換申請。如果已經(jīng)在不同車輛之間申請更換車牌,想再次更換,重新申請更換車輛需要超過一年的時間,中途不能更改。
兩個車輛上牌的時間均超過一年后,才能向車管所申請互換車牌。除此之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相同種類的牌照才能互換,比如一臺車輛是黃牌,一臺車輛是藍(lán)牌,是不能進(jìn)行互換的,需要兩個藍(lán)牌或者兩個黃牌才能互換。
2.兩個車牌必須是在同一個人的名下,車牌的登記地要一致。
3.運營車輛是不能辦理牌照互換的手續(xù)。
車主攜帶身份證、車牌照、兩輛車輛的綠本和行駛證,到車管所辦理互換車牌的手續(x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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