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車家庭搖號政策
2024-01-08 09:26:06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參與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一)家庭成員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以下統稱家庭申請人)構成,總人數不得少于2人;
(二)其他家庭申請人限于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三)家庭成員及其配偶名下均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四)家庭成員符合第四條住所地在本市的規(guī)定,家庭主申請人具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離婚時原配偶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個人,離婚十年內不得參與以家庭為單位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并在取得指標后作為指標所有人。參與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申請登記的,不得同時參與其他家庭或者以個人身份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參與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申請登記的,家庭申請人在家庭主申請人取得指標后十年內不得再以個人或者家庭申請人身份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
第一條為了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2016年-2035年)》,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第二條本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fā)展改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生態(tài)環(huán)境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huán)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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