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報廢標準是什么
一、車輛事故報廢標準是什么
1、交通事故車輛的報廢標準如下:
(1)車輛的維修費用高于車輛價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時,保險公司就會按照車輛報廢保險理賠;
(2)車輛滿足強制報廢標準;
(3)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shù)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經(jīng)修理和調(diào)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要求的;
(6)經(jīng)修理和調(diào)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shù)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法律依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第七條
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
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
(六)專用校車行駛 40萬千米;
(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
(九)專項作業(yè)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
(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
二、車輛報廢怎么處理
1、申請報廢的汽車車主領(lǐng)填表格;
2、登記受理崗申請;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回收企業(yè);
4、回收企業(yè)經(jīng)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
5、車主持變更表、更新汽車技術(shù)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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