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彎和直行車相撞誰的責任
一、右轉彎和直行車相撞是誰的責任
在道路行駛中,右轉彎車輛應負全責。直行車具有通行優(yōu)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如對方未按標線行駛,例如機動車右轉但直行車輛占用非機動車道強行通過,則直行車輛全責。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nèi)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二、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如何申請復核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nèi),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nèi),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diào)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diào)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diào)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nèi)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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