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6年審車需要什么手續(xù)
私家車6年審車需要以下手續(xù):
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并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采用穩(wěn)態(tài)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托本地核發(fā)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fā)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zhí)單等。
6年免年檢車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機動車為非運營車輛;
2、車輛核定載人數(shù)為6人及以下;
3、行駛證上注明的車型,轎車、微型普通客車、微型越野客車、小型普通客車、小型越野客車、小型專用客車;
4、滿足以上條件,且免檢期間沒有發(fā)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nèi)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nèi)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nèi)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nèi)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nèi)經(jīng)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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