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逾期了怎么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jīng)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車輛年檢手續(xù)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并按照當?shù)剀嚬芩?guī)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后,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zhí)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jīng)原籍車管所委托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后,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shù)剀嚬芩暾堁悠凇?p>1、擴大私家車免檢范圍、優(yōu)化年檢周期(新規(guī)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
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注意,以下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
1、面包車;
2、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
3、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
另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2、年檢標簽電子化
從2020年3月1日起,16個城市成為第一批試點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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