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駕駛的認定標準
2023-11-23 15:51:10
作者:蔡金盛
一、疲勞駕駛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疲勞駕駛的認定標準是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二十分鐘判定為疲勞駕駛。疲勞駕駛的表現(xiàn)是:
(1)駕駛人處于輕微疲勞時,換檔不及時、不準確;
(2)中度疲勞時,操作動作遲鈍,有時甚至會忘記操作;
(3)重度疲勞時,往會下意識操作或出現(xiàn)短時睡眠現(xiàn)象,喪失對車輛的控制能力。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二、疲勞駕駛怎么處罰
疲勞駕駛具體的處罰標準如下所述:
1、如果是駕駛中大型的客車或者運危險物品的車輛則會被罰款兩百,記十二分;
2、如果是駕駛非中大型的客車或者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一般會被罰款兩百,記六分;
3、如果因疲勞駕駛而發(fā)生重大的交通事故,違反了刑法,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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