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怎么處罰
法律主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一般是扣2分,罰款200元。常見的不按導向標線行駛車道行駛的違法
行為:1、在交叉路口不按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車道這種情況經(jīng)常出現(xiàn)在交通燈前的等候車道上,不少駕駛員有意無意地從轉彎車道上直行,或從直行車道轉彎。這種情況如果有闖紅燈行為:將會發(fā)生兩種違法行為,即闖紅燈和不按導向車道
行駛,共計6分,罰款400元。2、在不允許掉頭或禁止左轉彎的路段掉頭或左轉彎在一些不允許轉彎或掉頭、又沒有設置標志牌的路段,車道上可能會施劃一種黃色的禁止標線,警示駕駛員此路段不允許掉頭或轉彎。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路段掉頭轉彎,將扣3分,罰款100-200元。各地規(guī)定有差異,以當?shù)亟灰?guī)細則未執(zhí)行標準。3、違規(guī)進入專用車道“專用車道”包括公交車專用道、特定車輛專用道、非機動車道等。車輛若違規(guī)進入專用車道,則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200元,扣分3分。各地規(guī)定有差異,以當?shù)亟灰?guī)細則未執(zhí)行標
準。萬一不慎選錯車道,駕駛員也應該按駛入的車道所指示的方向行駛,在下一個路口再找掉頭的機會,而不是硬著頭皮現(xiàn)場右轉!又或者是看到右轉車道有車,想快點通過路口而自作聰明的故意走錯道據(jù)了解,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可是高清“電子警察”抓拍最多的違法行為!建議車主平時有空查一下自己的違章,或者開通違章短信通知,避免同樣的錯誤反復犯,最后年審交罰單才懊悔不已。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
(四)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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