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輪車上路新規(guī)定
2023-11-21 16:03:20
作者:蔡金盛
2021年7月12日前購買的違規(guī)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guī)定。違反通行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過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違規(guī)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guī)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zhí)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等應登記的非機動車,需要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領取車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駛。對沒有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是否違法,均不能再繼續(xù)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告知駕駛員提供駕駛證。
2021年7月12日前購買的違規(guī)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guī)定。違反通行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過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違規(guī)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guī)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zhí)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等應登記的非機動車,需要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領取車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駛。對沒有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是否違法,均不能再繼續(xù)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告知駕駛員提供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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