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2023-11-21 15:52:56
作者:蔡金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新車出現質量問題的情形,其賠償標準為:是需要由生產或銷售方負責免費維修,對于維修每次超5日的,應提供備用車或給與合理的交通費用。對于因質量問題修理累計超35日的,或因同一質量問題修理超5次的,可以更換車輛。其具體賠償金額以實際為準。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fā)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fā)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fā)動機、變速器。發(fā)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guī)定。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占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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