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闖紅燈
1、闖紅燈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紅燈亮起不準通行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令,越過停止線繼續(xù)行駛的行為。 “闖紅燈”的引申多用于形容超出既定規(guī)則的行為或其他違反法律、道德的行為。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闖紅燈的行為都將依法受到處罰。而路口的視頻設備,每次采集闖紅燈的違法信息時,也非常謹慎。需要“三審”。分別為車輛過線前、過線后進入路口。 “當你進入路口時,車輛是否強行闖紅燈就會一目了然。”民警表示,三張照片會清楚記錄車輛在紅燈時的位置。
2、電子警察闖紅燈扣分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違反規(guī)定闖紅燈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一般最高罰款為200元。
根據(jù)公安部關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的規(guī)定,闖紅燈違規(guī)記6分。但在實際操作中,各地寬大程度不同。有的地方現(xiàn)場處罰是扣分罰款,而電子闖紅燈一般只罰不扣分;但有的地方規(guī)定,部分路段和特種車輛電子違規(guī)會扣分罰款,而其他路段和車輛則只罰款不扣分。并罰款。
三、法律規(guī)定或內(nèi)容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zhuǎn)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xù)通行;
(3)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交叉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zhuǎn)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燈指示:
(一)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2)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xù)通行或在道路中線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燈指示:
(1)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當紅叉燈或箭頭燈亮時,本車道車輛禁止通行。
第四十三條
當公路和鐵路平面交叉口有兩盞紅燈交替閃爍或一盞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當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
機動車通過不受紅綠燈控制的人行橫道,不減速的,處200元罰款;行人經(jīng)過,不停車避讓的,處500元罰款。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實行“速處理速賠”,造成交通擁堵的,處500元罰款。
此次立法中,爭議最大的闖紅燈罰款最終定為500元,但一年內(nèi)超過三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罰款1000元;駕照被吊銷三個月。
此外,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有下列四種情況的,也將被處以500元的罰款: 逆向行駛或者逆向行駛;未按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志的,遇緊急情況臨時停車的;駕駛;在正常情況下以低于規(guī)定的最低速度行駛。一年內(nèi)超過五次的,每次扣發(fā)三個月。
以上內(nèi)容為相關回答。一般情況下,闖紅綠燈被電子警察拍到,扣6分,罰款200元。需要去交警大隊處理。需要攜帶的材料包括身份證、駕照等辦理材料。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咨詢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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