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行駛造成事故的怎么處罰
一、職責分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由于雙方或者多人的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影響和過錯的輕重,分別承擔主要、同等、次要的責任;
(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屬于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不承擔責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細則或者標準。
二、處罰標準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200元罰款:
(二)倒車、逆向行駛、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的;
根據(jù)《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扣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客車)或者校車以外的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核定載客量2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輛,或者以超過規(guī)定車速20%以下的速度駕駛其他機動車的;
(三)駕駛貨車載重量超過核定載重量的30%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規(guī)定的最低車速行駛機動車的;
(五)駕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
(七)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不按照規(guī)定減速、停車、讓行人的;
(八)違反禁止標志、禁止標線駕駛機動車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路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規(guī)牽引掛車的;
(十一)車輛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停車事故后,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燈光、設置警示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由上可見,發(fā)生交通事故,由過錯方承擔責任,過錯責任的劃分由交通部門確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要扣分,還要罰款。占道扣2分,并扣100元罰款。逆道扣3分,并處罰款200元。此外,超載超速、違章駕駛、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等,均屬違法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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