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速度是多少
2023-04-26 09:28:22
作者:蔡金盛
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速度要根據(jù)道路情況確定,有3種不同的情況:
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3、遇異常天氣,能見度50米以內(nèi),最高限速30公里/小時,道路行駛異常也不可以超過30公里/小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zhuǎn)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nèi)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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