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一次記12分是否正確
2023-04-21 09:11:52
作者:蔡金盛
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一次記12分是正確的。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
但是,機動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交通違法被扣滿12分沒有違法行為的,恢復機動車駕駛證記分。周期計算從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當月之日開始。比如2月10日到次年2月10日這段時間就是一個整合期。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記分周期為十二個月,滿分為12分。記分周期自機動車駕駛人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連續(xù)計算,或者自初次取得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之日起累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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