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逆向行駛撞上機動車
2022-12-20 16:32:39
作者:蔡金盛
電瓶車是非機動車。記住,只要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fā)生碰撞,即使機動車正常行駛,即使完全沒有責任,也只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原因是非機動車相對薄弱,大部分非機動車沒有保險。因此,在交警執(zhí)法、法院訴訟和判決等方面。就要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弱者。
非機動車負全責的情況只有一種,即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與行人故意碰撞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人受傷了,首先賠付的也是機動車的交強險。另外,如果程序確定,交警應該扣留機動車。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guī)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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