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
2022-11-13 15:28:25
作者:蔡金盛
3月26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fā)改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發(fā)表于《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其中,純電動乘用車工況續(xù)航里程補貼標準提高至不低于250公里。與此同時,中央政府的財政補貼金額下降了很大比例。具體來看,續(xù)駛里程250 ~ 400 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標準由2018年的3.4萬~ 4.5萬元降至1.8萬元,下降幅度為47% ~ 60%;續(xù)航大于等于400km的車輛補貼由5萬元降至2.5萬元,補貼金額直接減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由2.2萬元降至1萬元(續(xù)航里程需大于50公里),補貼梯度最高55%。
新能源客車類別方面,2019年補貼政策規(guī)定,若按千瓦時補貼計算,非快充、快充、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三類客車補貼標準分別為500元/千瓦時、900元/千瓦時、600元/千瓦時,補貼分別降低58%、57%、60%。
新規(guī)對純電動乘用車能耗水平的要求也更加嚴格。純電動乘用車的整車能耗比比2018年規(guī)定的門檻提高10%(含)~ 20%的,補貼0.8倍,整車能耗比提高20%(含)~ 35%的,補貼1倍,整車能耗比提高35%(含)的,補貼1.1倍。
此外,2019年新能源補貼政策還為純電動運營汽車的補貼形式提供了全新的清算體系。規(guī)定從2019年起,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銷售上牌后,提前撥付部分資金,達到2萬公里后再清算。自注冊之日起,2年內運營未達到2萬公里的,不予補貼,清算時扣除預撥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補貼新規(guī)還有一個變化:如果出現(xiàn)質量事故,將暫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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