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自首怎樣判定 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1.交通事故后如何判斷自首?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構(gòu)成犯罪,一般認為應當作出以下認定:
①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傷者和財產(chǎn)并報警或委托他人報警,然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是典型的投降。
②事故發(fā)生后,雖積極搶救傷者和財產(chǎn)并報警或委托他人報警,但因害怕承擔責任而逃逸,后被抓獲的,不能認定為自首。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發(fā)生了變化,不愿意承擔責任,逃避法律制裁,其客觀行為也印證了其主觀心理狀態(tài)。
③行為人報警或委托他人報警,但未搶救傷者和財產(chǎn)。這種情況也應該認定為自首,因為無論行為人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如何,他的行為確實使他處于公安機關的控制之下。只要他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應當認定他符合自首的成立條件。
④行為人救助受傷人員,并使財物受益,但不報警或委托他人報警的,應根據(jù)不同情況處理。如果行為人忙于搶救傷者和財產(chǎn),卻沒有時間和機會報警,也沒有逃跑,然后接受公安機關的詢問和處理,則應視為自首,因為主觀上行為人并沒有逃避法律追究,只是沒有時間和機會報警。從報警和救援的邏輯關系來看,搶救傷者應該是第一位的。交通事故發(fā)生后,急需搶救傷者,但報警無傷大雅。這時候救援應該比報警好。如果硬性強調(diào)肇事者報警,必然是對法律條文的教條式理解。
⑤凡事故發(fā)生后未報警或委托他人報警,但有證據(jù)證明行為人確有準備自首或正在自首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
二、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一)逃逸者主動向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
(二)逃逸者委托他人或者致電交管部門或者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待處理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
(三)逃逸者在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shù)赜嘘P部門報案,等待處理。
此外,根據(jù)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認定為刑事案件,移交刑偵部門立案處理:行為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造成被害人傷亡的;行為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藏匿或者遺棄在事故現(xiàn)場,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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