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交通事故的處罰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
交通肇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
4、明知是無號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行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xiàn)場。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為。
2.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
(一)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并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法賠償60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guī)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 在30萬元至60萬元、60萬元至100萬元的幅度內(nèi),確定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在本地區(qū)實施的起征點數(shù)額標準,報最高人民。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發(fā)生后,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導致受害人因得不到幫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客教唆行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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