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分擔 怎么認定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分擔
1.因一方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化、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核實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都沒有造成交通事故的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負責;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二、交通事故如何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從事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因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因過失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根據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有三個原則:
1、當事人有違法行為。即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違反道路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法行為。如果沒有違規(guī),就不算交通事故。
2.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的,當事人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即當事人應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因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法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雙方違法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其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一方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承擔次要責任;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同等作用的,雙方承擔同等責任。以上三方的違法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其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劃分責任。
交通違法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主要根據路權和安全原則來確定,路權原則是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根本原則。順序如下:
(一)違反各種方式的規(guī)定;
(二)違反轉讓方的規(guī)定;
(三)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他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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