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方式
1.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备鶕?jù)上述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因受害人年齡而異,但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shù)計算。上訴法院所在地一般與事故責任人所在地相同,而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則根據(jù)當?shù)卣y(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確定。以60歲以下的受害者為例。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對于60周歲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賠償金時,乘數(shù)短于十年,但不會短于五年。具體來說,60周歲以上不滿75周歲的,年齡每年輕一歲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方法
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金固定,受害人60周歲以上,年齡每滿一年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的客體是剩余壽命,但不完全是剩余壽命。年齡太小的話,20年補償完,年齡大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減一歲。死亡賠償金依據(jù)的是“繼承損失”理論,而不是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zhèn)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歲以上為(實際年齡-60歲);75歲以上者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n [n: 20年(含)以上60周歲以下;60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75歲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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