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購車補貼政策對新能源汽車有何特殊優(yōu)待?
江西購車補貼政策對新能源汽車有不少特殊優(yōu)待。
首先,在以舊換新方面,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可獲得 2 萬元補貼。
其次,省級補助標準方面,新能源乘用車單車購置省級補貼額為中央財政相應(yīng)車型單車補貼額的 15%;新能源客車單車購置省級補貼額也是中央財政相應(yīng)車型單車補貼額的 15%;新能源專用車單車購置省級補貼額為中央財政相應(yīng)車型單車補貼額的 10%。
另外,新能源乘用車生產(chǎn)企業(yè)一年內(nèi)新能源乘用車銷售量超過 5000 輛,獎勵 200 萬元;超過 10000 輛,獎勵 500 萬元;超過 20000 輛,獎勵 800 萬元,800 萬元封頂。
自 2024 年 9 月 6 日起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轉(zhuǎn)讓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nèi)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江西省內(nèi)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且舊車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 1.2 萬元補貼。
在 2016 年的補助方案中,消費者購買純電動客車最高補貼 9 萬元,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 1.4 萬元。
申請補貼時,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yīng)為同一人,所報廢的乘用車應(yīng)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yīng)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符合條件的消費者,應(yīng)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通過支付寶、抖音、微信、云閃付等平臺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清晰、完整、準確填報提交申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報廢汽車信息、購置新車信息等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