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買車補貼是否需要滿足特定條件?
黃岡買車補貼是需要滿足特定條件的。
如果是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符合節(jié)能要求乘用車新車,就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并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指的是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油類型乘用車。
申請補貼要提供申請人個人身份信息、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申請人本人銀行卡的開戶行、卡號、銀行預留手機號信息、報廢汽車和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 VIN 碼、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車輛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新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
申請時間是 2024 年 5 月 31 日 8 時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止。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通過“懂車帝”APP 進入“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和提交補貼申請信息。要注意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發(fā)票信息和車輛轉讓登記、注冊登記信息須保持一致。
另外,湖北買車也有補貼政策。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湖北號牌燃油小客車或新能源小客車,在湖北省購買燃油小客車或新能源小客車新車并在省內上牌,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可申請一次性補貼。
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應符合以下條件:轉讓舊車、購買新車并注冊登記須為同一人;個人消費者轉讓的舊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發(fā)票開具地為湖北??;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日期在規(guī)定時間內;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之前在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門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xù)。
新購車輛為新能源小客車的,6 萬元(含)至 10 萬元(不含)補貼 3000 元,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補貼 5000 元,20 萬元(含)以上補貼 7000 元。新購車輛為燃油小客車的,6 萬元(含)至 10 萬元(不含)補貼 2000 元,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補貼 4000 元,20 萬元(含)以上補貼 6000 元。符合補貼條件的消費者通過懂車帝 APP 進入“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按提示填寫和提交申請信息。
針對 4 月 10 日及以后,在黃岡新購買 7 座(含)以下乘用車,在黃岡上牌的個人消費者,提供身份證、購車發(fā)票、購置稅發(fā)票(新能源汽車不需提供)、行駛證復印件至汽車銷售企業(yè),汽車銷售企業(yè)直接向消費者發(fā)放 2000 元汽車消費補貼并贈送購車優(yōu)惠大禮包。政府再向汽車銷售企業(yè)進行補貼,1000 萬元資金使用完,活動即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