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湖南省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有不少變化。
首先,近期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分為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相關(guān)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且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車主須為同一人。汽車報廢更新的補貼范圍不包含單位用車及商用車。
其次,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在湖南登記注冊的符合標準的家用汽車,并在省內(nèi)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憑相關(guān)資料享受 5000 元資金補貼。純電動乘用車續(xù)航里程小于 300 公里的無補貼;在 300 - 400 公里的,每輛車享有 9100 元的補貼;大于 400 公里的,每輛車享有 12600 元補貼;插電混合動力車(含增程式),享有 4800 元補貼。非私人購買或用于營運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相應補貼金額的 0.7 倍給予補貼。補貼前售價應在 30 萬元以下。
再者,財政部提前下達 2025 年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湖南獲 3.52 億元。此補助主要用于支持符合補貼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產(chǎn)品推廣應用,對購置稅直接進行減免,以及對符合條件的城市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guān)鍵核心技術(shù)產(chǎn)業(yè)化攻關(guān)和示范應用給予獎勵。
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按要求申請。符合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申領(lǐng)條件的個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云閃付平臺,完整、準確、清晰提交相關(guān)資料,逾期未申領(lǐng)或資料不全等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均不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