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購買新能源汽車需要什么條件
在海南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條件如下:
本省戶籍個人,名下無本省登記車輛且無待報廢未注銷的機動車,持有駕駛證即可購買。
非本省戶籍個人,須持有有效居住證,住所地在海南,名下無本省登記車輛及待報廢未注銷的機動車,持有駕駛證。購買新能源車無需考慮戶籍限制,通過搖號等途徑獲得增量指標。
連續(xù)居住兩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員,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非本省戶籍人員,需連續(xù)在海南居住 8 年并近期內(nèi)累計 48 個月或近 24 個月連續(xù)繳社保,近 24 個月連續(xù)繳納個人所得稅。
駐瓊部隊的現(xiàn)役軍官、文職人員及士官特定居住群體享有額外購車資格。
購買新能源汽車每輛獎一萬元,獎勵對象為在我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我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車輛必須為初次登記車輛,并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購買及初次登記日期均須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個人用戶申報獎勵需下載“海南充電樁”手機 APP,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身份證、行駛證、購車發(fā)票、銀行賬戶信息等相關材料,完成“人臉識別”等技術校驗。非個人用戶登錄“海南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行駛證、購車發(fā)票、銀行賬戶信息等相關材料。
2023 年,新能源貨車、客車、城市環(huán)衛(wèi)車等在符合相關里程和注冊登記要求的情況下可申領相應補貼。
個人及其他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可提供核算充電量且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可申領一次性充電費用補貼。
自 2022 年 9 月起,個人名下在海南省內(nèi)登記有新能源車但無燃油車的,可再申請參與燃油車增量指標搖號。
5 月 22 日起施行的政策,對于新能源小客車,單位或者個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的,可以按需購置新能源小客車,直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