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報廢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桂林市報廢車補貼政策有不少變化。
過去,2014 年交售給汽車回收企業(yè)的使用 10 年以上且未達規(guī)定年限并當年更新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 12000 千克的重型載貨車,不含全掛車和半掛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
如今,根據(jù)桂林市政府公布文件,符合條件的報廢汽車車主能獲 2000 元補貼,轎車、客車和貨車分別給 5000 元和 6000 元。
政策還對回收的廢舊汽車分類處理,公開邀請回收企業(yè)。
辦理補貼要滿足條件,像達到機動車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經修理調整仍不符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要求的,經修理調整或采用控制技術后大氣排放污染物或噪聲仍不符國家標準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辦理材料需身份證、戶口本、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流程是將報廢機動車交售給回收企業(yè),企業(yè)辦理報廢受理手續(xù),再去車管所領證明憑證,最后注銷機動車相關證件。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結。
辦理地點有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在桂林鑫廣達博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附近,臨桂區(qū)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在桂林市臨桂縣金水路 31 號,電話(0773)5592278 。
另外,2024 年廣西有加力支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補貼申請時間是 2024 年 9 月 6 日含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含,汽車報廢更新方面,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提高到 2 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提高到 1.5 萬元。
機動車被強制報廢并獲相關手續(xù),可獲國家和地方資助。
報廢的機動車得是普通家庭小汽車,發(fā)證日期在 2011 年及之前,車輛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報廢時向車輛管理所提交書面申請并附手續(xù)。
符合條件的單位小汽車,補貼金額 2000 元以內按每輛 2000 元補貼,符合條件的按每輛 4000 元補貼。
被報廢機動車要在桂林市正式登記、備案且完成注銷手續(xù),車主或機動車所有人可到桂林市機動車管理所領取《桂林市機動車報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