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發(fā)放方式是怎樣的
廣安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發(fā)放方式有多種。
純電動乘用車方面,續(xù)航里程在 300 公里以下無補貼;300 - 400 公里(含 300 公里)的補貼 0.91 萬元;400 公里以上(含 400 公里)的補貼 1.3 萬元。
同時,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還可享受車船稅減免優(yōu)惠。
但要注意,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在 2022 年內(nèi)正式終止,今年 12 月 31 日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
補貼申領流程是,購買新能源汽車時,個人支付扣除雙重補貼后的價格,由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給予補貼,企業(yè)按扣除補助后的價格將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最常用的領取方式為線下推廣辦理,購買車輛時在現(xiàn)場直接辦理補貼。消費者要先選車,向銷售商提供個人身份證、購車發(fā)票、個人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并經(jīng)初審和復核,補貼打進私人賬戶。
在廣安經(jīng)開區(qū),3 月 31 日至 4 月 10 日期間買車有 69 萬元補貼,先買先報先得,額滿為止。補貼標準為車價 10 萬元以下(含 10 萬元)每輛車補貼 1000 元。
補助對象是在廣安購買相關車型并注冊登記且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建設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的單位。
補助范圍是納入推薦目錄并滿足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及符合標準的充電樁。
補助時間是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補助類型有購車地方補貼、購車貸款貼息、車輛運營補貼、免費充電補貼、充電樁建設補貼,申報周期不同。
資金撥付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審核后直接撥付。
購車地方補貼,用于公共服務領域的,市級財政參照中央補助標準按 1∶0.5 比例給予配套補助;用于非公共服務領域的,按 1∶0.3 比例給予配套補助。中央和市級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繳納車輛購置稅時計稅價的 50%。
新能源車補貼領取,消費者購車時支付扣除雙重補貼后的價格,辦理完稅證明后,把發(fā)票原件、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完稅證明四份文件拍照發(fā)給 4S 店。
四川廣安新能源汽車按國標 1:0.5 給予補助,5 年內(nèi)免費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