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哪些變動?
購車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不少變動。
新能源汽車方面,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 3 萬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 1.5 萬元。
車船稅方面,節(jié)能汽車如排量為 1.6 升以下(含 1.6 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可減半征收車船稅。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征收車船稅。
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yīng)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報廢的相關(guān)車輛應(yīng)按規(guī)定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新購置的汽車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應(yīng)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燃油車方面,自 2019 年起,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稅率保持在 3%的優(yōu)惠,燃油車稅率根據(jù)排量調(diào)整,每增加 100 毫升排量,稅率增加 0.1%,最高不超 7.5%上限。2023 年 1 月 1 日前購買的燃油車,購置稅實行 5%的優(yōu)惠政策,符合節(jié)能減排標準的燃油車輛,還可申請購置稅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