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報廢手續(xù)辦理有時間限制嗎
單位車輛報廢手續(xù)辦理是有時間限制的。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不同類型的單位車輛報廢時間不同。比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2 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2 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 13 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專用校車使用 15 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20 年;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其他載貨汽車使用 15 年;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15 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 30 年;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 10 年,集裝箱半掛車 20 年,其他半掛車使用 15 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 12 年,其他摩托車使用 13 年。
非營運 9 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 15 年,最初 6 年內(nèi)每 2 年審驗 1 次,之后 1 年 1 審,超過 15 年后每半年審驗 1 次,能通過審驗可無限延期,簽注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9 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可申請延期至 20 年。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可申請延期至 20 年。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可申請延期至 15 年。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可申請延期至 15 年。
單位車輛報廢辦理流程是這樣的。報廢汽車的擁有者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xù),公安機關受理當日會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車主將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車主應及時把車交給回收企業(yè),回收企業(yè)憑證明收購車,并給車主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車主憑此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在這個過程中,回收企業(yè)要對回收的報廢汽車逐車登記,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zhuǎn)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單位或者個人,也不能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單位車輛報廢時,要準備《機動車登記表》《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以及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如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