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購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有哪些限制條件?
成都購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的限制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在時間方面,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要求報廢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性質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須在 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間完成,購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車要在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間。
其次,在車輛和主體方面,淘汰報廢車輛與新能源汽車新車所有人需為同一自然人或單位,淘汰報廢的須是非營運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
另外,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租賃的新能源汽車不適用補貼細則。
在家庭購車補貼方面,每年每個家庭最多可申請 2 次,且有家庭人口少于 4 人、家庭月收入低于 3000 元、家庭已有車輛、家庭未曾申請過購車補貼等條件限制。
補貼金額方面,10 萬元以下新能源車補貼 2000 元,10 萬至 20 萬補貼 3000 元,20 萬至 35 萬補貼 5000 元,35 萬以上補貼 8000 元。而且,不同活動期間的補貼標準和方式也有所不同,比如 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7 月 20 日“蜀里安逸·車游四方”活動期間個人消費者購置新能源家用乘用新車給予 8000 元/人的汽車消費獎勵。
此外,在充換電設施補貼方面,投資新建并竣工投運的經(jīng)營性集中式充電站給予建設投資不含土地費用 30%、最高 500 萬元補貼。個人消費者在本市購買、上牌新能源汽車后在自用車位安裝建設充電樁新建充電樁每個給予 600 元補貼。利用現(xiàn)有場地投資新建充電樁群充電樁數(shù)量不低于 3 個并竣工投運新建充電樁每個給予 600 元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各項補貼政策都有特定的適用條件和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