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使用性質對免年審條件有影響嗎?
車輛使用性質對免年審條件有很大影響。
非營運轎車等車輛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享受 6 年內免檢政策。具體來說,享受 6 年免檢政策的車輛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核定載人數(shù) 6 人及以下,車輛類型包括微型轎車、小型轎車、中型轎車、大型轎車、微型普通客車、微型越野客車、小型普通客車、小型越野客車以及小型專用客車,注冊登記日期在 2010 年 9 月 1 日之后。
其中,注冊登記日期在 2012 年 9 月 1 日之后的車輛,可以免檢 2 次;注冊登記日期在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之間的,可以適用免檢 1 次;注冊登記日期在 2010 年 8 月 31 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檢驗規(guī)定辦理年審業(yè)務。
新車在免檢期間,每兩年需要攜帶交強險保單和車船稅證明,前往相關部門申請領取檢字。這里的免檢指的是免除常規(guī)的上線檢測環(huán)節(jié),如燈光、剎車和尾氣檢查,但領取年檢標志的步驟不可少,每兩年仍需申請年檢標志。
需要注意的是,有兩種情形不享受免檢政策,一是發(fā)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二是因為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
非營運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可以享受免檢政策。調整以后,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和摩托車由原 6 年之內兩年一檢,超過 6 年不滿 10 年一年一檢,15 年以上半年一檢,調整為 10 年之內的,每兩年檢驗 1 次,15 年以上的,一年檢驗一次。使用年限 10 年之內的,僅需上線檢驗 2 次,第 6 年和第 10 年上線檢驗,其余第 2 年、第 4 年和第 8 年,僅需登錄 12123APP 或到車管窗口申請檢驗標志即可。但車輛發(fā)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guī)定周期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