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買車上牌對車輛購置稅有哪些規(guī)定?
在北京買車上牌,車輛購置稅有如下規(guī)定。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境內(nèi)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為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購買、進口、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情況。
征稅范圍涵蓋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nóng)用運輸車。
繳納地點方面,購置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要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計算方法實行從價定率。如果買的是國產(chǎn)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jīng)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fā)票的購車價含增值稅稅款,所以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要先將 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fā)票價÷1.17,然后按 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比如,10 萬元的國產(chǎn)車,計算公式是 100000÷1.17×0.1=8547 元。
要是買的進口私車,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對于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有減稅政策。按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稅率是 10%,一般以購車發(fā)票價格或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車最低計稅價格,扣除增值稅后作為計稅依據(jù),按 10%稅率計征車購稅。若購入一輛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車價格是 11.7 萬元,扣除增值稅后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是 10 萬元,原來需繳納車輛購置稅 1 萬元,按 5%稅率減征后,需繳納 0.5 萬元,減了一半。
另外,購買新能源汽車,自 2018 年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政府免征新能源汽車的車輛購置稅,但需符合《目錄》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