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購車補貼申請有哪些限制條件?
安徽省購車補貼申請是有一些限制條件的。
首先,個人用戶報廢名下的乘用車,報廢日期須在 2023 年 2 月 4 日至 6 月 30 日之間,且以《報廢機動車注銷證明》載明的注銷時間為準。
其次,個人用戶出售名下舊車,應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出售日期須在 2023 年 2 月 4 日至 6 月 30 日之間,以《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然后,個人用戶購買新車,購買日期須在 2023 年 2 月 4 日至 6 月 30 日之間,以合肥市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且購買新的新能源車時,要取得銷貨方為注冊在合肥市的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發(fā)票,并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xù),取得新能源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另外,申請補貼的車型要納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產品技術參數(shù)需符合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要求,純電動乘用車工況續(xù)航(NEDC 或 CLTC)≥300Km,購置車輛發(fā)票價格(含稅價)不超過 30 萬元,換電車型不受此價格限制。
還有,個人電費補貼申報要求為 2020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合肥市范圍內注冊登記新能源純電動乘用車的個人用戶,新購車輛注冊登記時間依據(jù)行駛證注冊日期,購車發(fā)票開票地址必須為合肥市,前期已兌現(xiàn)過的車輛此次不再重復申報。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特定舊車并購買新車也有相應補貼,比如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特定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個人消費者轉讓舊車同時新購新車,按新車價格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不同價格區(qū)間補貼標準不同,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用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