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類型的車輛在 2024 年能獲得更高的報廢車補貼?
2024 年能獲得更高報廢車補貼的車輛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老舊燃油乘用車,通常指符合國家第三階段(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像 2011 年及以前生產的汽油車、2013 年及以前生產的柴油車,以及采用其他非清潔燃料的乘用車。
新能源乘用車,指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及以前注冊登記,且已列入國家《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
老舊營運貨車也有補貼,比如僅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且符合相關要求的。
報廢老舊燃油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金額可能高達 20000 元。報廢老舊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金額為 15000 元。報廢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通常不享受補貼。
僅新購車輛,要求新購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按 35000 元/輛進行補貼。
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寧德市內購買納入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
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乘用車,應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貨車補貼實施時間為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12 月 31 日。貨車報廢日期、新購貨車注冊登記日期、運輸證發(fā)放日期均需在政策實施期限內。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獎補政策的申報時間是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報地點是車籍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