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寶安購車補貼如何領(lǐng)取
2024 年寶安區(qū)購車補貼的領(lǐng)取方式有多種。
首先,年初汽車促消費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寶安區(qū)參加活動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購買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或“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新車,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含營運車和特種車。提交購買單輛汽車的合同、發(fā)票等材料申請補貼。同時,機動車行駛證、車企預審證明須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 24:00 前提交,完成正式申報,未及時提交視為自愿放棄名額。車企預審證明由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在購車人取得合同和發(fā)票后預審并開具?;顒淤Y金預算 4500 萬元,按購車發(fā)票價格分四檔給予補貼。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補貼總額 1500 萬元,每臺最高補貼 0.7 萬元,最低補貼 1000 元。20 萬元(含)至 30 萬元(不含),補貼總額 1500 萬元,每臺最高補貼 0.9 萬元,最低補貼 2000 元。30 萬元(含)至 50 萬元(不含),補貼總額 1000 萬元,每臺最高補貼 1.2 萬元,最低補貼 5000 元。
其次,“歡購愛車”汽車促消費(第二輪)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6 月 24 日(含)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含)。申領(lǐng)流程實行“零跑腿,無紙化、線上申領(lǐng)”方式。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人通過云閃付 APP 實名驗證登錄,按系統(tǒng)提示提交銷售合同和發(fā)票,系統(tǒng)初判成功鎖定補貼名額,2024 年 8 月 31 日 24:00 后停止新增申請。已鎖定名額的申請人需在 2024 年 10 月 15 日 24:00 前提交機動車行駛證、車企預審證明,完成正式申報,未及時提交視為自愿放棄。港澳臺及外國人無法通過云閃付 APP 申請的,可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工作郵箱,郵件標題需注明相關(guān)活動名稱。
然后,2024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含)期間,在寶安區(qū)參與活動企業(yè)處購買 10 萬元(含)至 20 萬(不含)小汽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每輛汽車補貼 1000 元,購買 20 萬(含)以上的小汽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每輛汽車補貼 1500 元。在此期間購車的消費者可同時參與 2024 年 9 月購車搖號抽獎活動,10 月組織抽獎。抽獎設置特等獎 20 個,每個 3 萬元;一等獎 110 個,每個 1.5 萬元;二等獎 670 個,每個 5000 元;三等獎 1200 個,每個 2000 元。需注意的是,小汽車新車為新能源小汽車新車或“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新車,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含營運車和特種車。
10 月以后活動持續(xù)開展,具體另行公告。該活動與深圳市 2024 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等補貼項目不可重復申請。本次活動新購車輛以購車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本公告提及的汽車價格均為含稅價。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qū)商務局負責解釋。詳細的活動流程及材料要求請關(guān)注后續(xù)發(fā)布的實施細則。